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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年检将暂停业务备案资格

【本报讯】(记者 李怀今 通讯员 陈俊峰 何荣枝)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提高注册税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要求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相关通知,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决定对我市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及协会会员进行年度检查。

据悉,《关于开展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已在深圳国税门户网站(www.szgs.gov.cn)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专栏发布。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年检的相关事宜。据介绍,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时间为今年4月20日至9月30日。此次年检分事务所自查、资料上报、管理中心检查、年检结果处理等阶段。目前已经进入管理中心和协会检查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为推进今年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本年度年检以执业质量和事务所内部资料管理为检查重点。

年检结束后,将对执业资格和质量存在问题的税务师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并暂停其业务备案资格。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税务师事务所,将收回其执业证,注销执业资格,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两局进行通报、社会公告,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报备,同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年检、报送资料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视同年检未通过,责令限期整改,并同时暂停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备案资格。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将对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予以公告。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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